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
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也叫非危鉴定,
Cerification for Safe Transport of Chemical Goods
主要是针对一般化工品出口订舱时需要提供。
原因
为了运输的安全, 航空运输、公路运输、铁道运输、水路运输都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。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对货物的运输适宜性作出评价和建议。
分类
普通货物及化工品
如果货物是普货,那么鉴定上面会显示非限制性货物,订舱时,船公司要求提供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》正本。
依据
- 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》(橙皮书)、
- 国际民航组织《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》(ICAO TI导则)、
-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《危险品规则》(IATA DGR)、
- 国际海事组织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(IMDG Code)、
- 联合国《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》(GHS) 等相关国际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。
危险品
如果货物是危险品,那么鉴定上面会显示危险品,出口就需要按照危险品流程正规出口(提供危包证)。
依据
- 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》(橙皮书)、
- 国际民航组织《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》(ICAO TI导则)、
-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《危险品规则》(IATA DGR)、
- 国际海事组织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(IMDG Code)、
- 联合国《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》(GHS)、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2268-2005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 等相关国际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,并出具中英文对照的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》
按照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》的规定,危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:
- 第1类:爆炸品
- 第2类:气
- 第3类:易燃液体
- 第4类:易燃固体;易于自燃的物质;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
- 第5类: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
- 第6类: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
- 第7类:放射性物质
- 第8类:腐蚀性物质
- 第9类:杂项危险品
一般货物是在上海港出口,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》必须是由上海化工研究院出的(以收到样品为准,2个工作日出报告),有效期一年。到当年最后一天。例如2020年货物运输鉴定书的有效期为2020年12月31日。
磁性物质
由于某些货物会产生磁场,对飞机的导航系统和控制信号有干扰,国际航协(IATA)将磁性货物列为第9类危险品,在收运时必须加以限制。因此具有磁性的货物在航空运输前都需要按照IATA DGR的要求进行磁性检测,以保证航空运输的安全。
依据
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一般依据
- IATA危险货物规章(DGR)2005、
- 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14版、
- GB12268-2005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、
- GB6944-2005《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》、 物质安全数据表(MSDS)等标准。
哪些产品出口需要运输鉴定报告
1.粉末类货物:转态为粉末的货物都必须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,如螺旋藻粉、各种植物提取物。
2.化工类货物:化工品大体可分为危险化工品和普通化工品。在运输当中常见为普通化工品,很多承运人都要求客户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,证明货物属于普通化工品,不是危险品的鉴定报告。
3.带油性的货物:如汽车零件可能装有燃料或残余燃料的发动机、化油器或油料箱;野营设备或用具可能易燃液体如煤油、汽油。
4.带电池的货物:如电器设备可能含有电池;电动器如割草机、高尔夫车、轮椅等,可能含有电池水等货物。
5.液体、气体及可能含有液体、气体的货物:如某些仪器含有整流管、温度计、气压计、压力计、水银转换器等,因这些货物有可能含汞。
6.带磁性的货物一般是空运做鉴定;根据IATA902国际航空运输协议要求,被测物品表面2.1m处的任意磁场强度应小于0.159A/m(200nT)才可作普货运输(出具普货鉴定)。凡是物品中含有磁性材料的货物均会在空间产生磁场,需进行磁性货物的安全监测,以保证飞行安全。
注意
- 危险品运输规则每年更新一次,所以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》的判定结论每年都有可能不同。
- 对于电池类产品(或产品含电池的产品),要 求提供样品电子档图片,具体要求如下: A. 尺寸要求比例(宽高比)为4比3or3比4清晰可见的JPG文件(数量不超过8张) B. 针对电池需要提供电池的正反面图片,如若电池的正反面中有型号那面不可看清,则需提供一张型号特写面的照片。如果客户需要加设备运输则需要提供设备的正反面照片。 C.特殊的情况①客户设备内包含两种电池则需要两种电池的正反面照片②客户需要在报告的图片上出现文字或者logo,则客户需要提供的图片上加入所需求的文字内容或logo。